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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走读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 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本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基本原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实施寄宿管理。确有特殊原因,可申请办理走读或临时走读。第三条 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走读:1.家长(监护人)居住地或是租房居住地,距离学校 15 公里以内,且...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后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系(院):按照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安排,我院2021级新生将于9月16—18日报到,其他学生返校时间为10月9日—11日。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结合学院工作要求,现对2021年秋季开学后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校园。若确需离开校园,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辅导员审...
九州学〔2020〕2号关于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系(院)、有关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日前发出《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0〕2号)。《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
江南(中国)课外体育活动暨早操活动实施方案各系(院):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关于学生早操出勤情况的具体要求,有效促进学生健康生活方式养成,提升体质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利用运动世界校园APP进行早操课外锻炼系统。开展阳光健康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1.实施对象:全体2019级学生2.实施方式...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徐政规〔2017〕3号)、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徐政办发〔2018〕179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大病能治”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经医院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和家庭经济无力负担昂贵医疗费用的困难学生。第三条 申请条件(一)因意外事故病情急需救治的家庭困难学生;(二)被诊断患重大疾病...
第一条 根据2013年徐州市政府和徐州市医保中心《关于徐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有关大学生医保的文件精神,为更好做好我院学生的医保工作,落实我院大学生门诊报销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院在校学生,门诊医保基金只限参保本人使用,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终止享受保险待遇。第三条 医疗定点单位为我院医务室及其他有资质的社区门诊以上医院。第四条 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
一、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建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
一、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 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财教〔2007〕136 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激励家庭经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 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财〔2007〕137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具体况,制定本评审...
一、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 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财教〔2007〕13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二、评审对...
一、总则第一条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素质拓展活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着力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规范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综合素质拓展”课程是必修课程,每学年100学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