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组织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状况调研,研究提出工作规划和建议;
3.负责教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
4.对学校人才工作提出工作规划、出台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考核工作;
6.统筹资源力量,指导与支持开展教师素质提升和能力发展的相关工作;
7.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人力资源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院行政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2.制定学院党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进行管理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3.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全院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确定、任职资格确认、聘用合同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4.负责人事调配,落实用人计划,办理教职工调入、调出、辞职、校内流动、人才引进等人事调动的审核、报批及接收手续。
5.负责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党员组织关系、档案管理和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工资的分配和管理、教职工各类福利工作。
8.负责各类人员的考核、奖惩和评优工作。
9.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与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