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新教职工参加校内培训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促进我院新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为做好我院新教职工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两年来校工作且未参加过学院组织的入职培训的专任教师、专职学生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2023年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目标及形式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以提升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为培训目标。培训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月15日,在培训期间每周安排一次专题讲座,旨在帮助新职工拓宽工作思路,了解学校各种管理政策与制度,掌握工作的方法与技能。专题讲座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报名事项
参加新教职工培训的人员,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参培人员名单(可参照附件1)报人力资源部李楠老师处,并交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四、考试安排
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结业考核,考核合格后
发结业学时证书,可作为申报职称的继续教育材料。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一年度的新职工校内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校内培训是新教职工职务职称晋升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的考核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与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挂钩。希望新职工要高度重视入职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学习,达到预期目标。
(三)培训期间严肃出勤,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履行请假手续提前请假,无特殊情况,一律参加培训。累计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结业考核。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