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院新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为做好我院2020年新入职教职工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两年来校工作且未参加过学院组织的入职培训的专任教师、专职学生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2020年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围绕师德师风教育、校情校史、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实践技能等方面进行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校内开展专题讲座
培训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11月2日,在培训期间每周安排一次专题讲座,旨在帮助新职工拓宽工作思路,了解学校历史与发展,了解学校各种管理政策与制度,掌握工作的方法与技能。
(二)安排指导老师
根据附件1的参训人员名单,凡涉及的职能部门和系院部,对于新教师,按照学院导师制培养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学校统一安排导师;对于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导老师,进行为期半年的指导,半年内需完成的目标任务由相关部门制定。
安排的指导教师,需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报组织人事处备案。指导期满由学校考核,考核合格后,给予导师一定的指导费用。
(三)理论课系统培训
理论课系统培训是指由江苏省教育厅发文并组织的《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的理论课学习,帮助新职工尽快熟悉掌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这项培训是高校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具体事项由组织人事处根据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组织安排。
(四)专业实践技能培训
各系院部组织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参观学习,了解企业生产流程和对人才的需求。系院部需提交组织参观学习书面材料,教师需提交参观学习收获和体会的书面材料(10月31日前)。
新教师入职试用期满后,在两年时间内,要求脱产半年的时间到企业参加实践,接受企业导师的指导,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参加2020年入职培训的新职工,请于2020年9月21日到组织人事处报名,并交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校内专题讲座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考试安排
培训结束后,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结业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通过者,发结业证书,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一年度的新职工入职校内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入职培训是教职工职务职称晋升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的考核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与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挂钩。希望新职工要高度重视入职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学习,达到预期目标。
(三)培训期间严肃出勤,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前请假。累计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结业考核。
附件1:江南(中国)2020年新入职教职工参训名单
附件2:江南(中国)2020年校内专题讲座日程安排表
组织人事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