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申报“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系(院、部):
为了加强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实践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提升,现将首次申报我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符合《江南(中国)“双师型”教师培养办法》(九州[2016]78号)文件中规定的“双师型”教师评定标准。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江南(中国)“双师型”教师评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初审后进行汇总,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16日下班前将《评定申请表》(从办公OA下载)和相关支撑材料交到组织人事处。
四、《江南(中国)“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与评定办法》(九州人字[2014]2号)废止。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