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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国)关于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者: 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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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强学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执行力,更好地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率,结合学院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研究学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保障措施,指导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高度重视思想和作风建设

(一)坚持把思想和作风建设放在首位

坚持学院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和部门单位的学习制度,完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的极其重要性,自觉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知识,勤于研究和思考,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要坚持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和解决新问题。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始终将个人发展与学院事业发展保持一致。

(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岗位胜任力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强化监督和管理。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努力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上级交办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主人翁精神。学习业务知识,增强自我岗位能力要求,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

(三)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执行力

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高度重视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相互理解与支持。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到教学一线和广大师生员工中间,了解并掌握实情,在认真思考和研究的基础上解决问题。不做表面文章,不搁置问题,不回避矛盾,真心诚意地为师生服务。

三、完善培养培训形式,不断提高岗位业务水平和能力

以提升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为重点,做好管理人员培养培训工作。科学制定管理人员培养培训工作规划,建立各类管理人员分层次培养培训体系,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形式的培养方式。

(一)创建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支持管理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提高管理工作基础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学院支持管理人员申报科研项目,发表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

(三)学院适时邀请管理专家、学者来校专题讲座,同时组织管理人员校外进修培训、参观考察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老带新”、“老带青”的传帮带培养形式;适时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管理经验交流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制度和经费保障

研究制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建立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人员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学院给予适当资助。鼓励利用工作之余学习岗位专业知识,对考取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学院报销其报名考试费和鉴定费。

(二)建立健全培训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培训信息的共享机制建设,校外参会、学习或进修培训的管理人员,采取多种形式交流,使培训内容信息共享,培训发挥最大效益。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改善管理人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逐步形成有利于管理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同时积极探索并建立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建立校内各级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办法,完善体现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和内部分配机制,拓宽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和晋升通道,激发他们的内在动力。把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职称晋升、培养培训、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

五、考核聘任

(一)基层管理人员的考核聘任

各部门和单位依据编制岗位、工作实际需求和任职条件考核聘任基层管理人员。

(二)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聘任

中层管理人员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由学院董事会改革与发展工作小组研究,公示后进行聘任。中层管理人员的任期与院行政领导班子相同,任期届满由学院董事会改革与发展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同时,为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轮岗制,对于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岗位的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六、组织人事处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责任部门,负责提出培养培训计划和方案,建立培养档案,组织实施有关培养工作。

七、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江南(中国)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