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教师、实验人员、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图书资料人员。
二、岗位要求
学院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的“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即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同时包括系行政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教师岗位且不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同级转评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3.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现聘任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可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须同级转评现聘岗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现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可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现聘任在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可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其他申报要求
1.教师资格证
凡申报高校教师(包括思政系列的中、高级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从2013年起,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再需要提供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08年以后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青年教师晋升思政系列讲师,须取得由省教育厅组织培训后颁发的《江苏省高校辅导员上岗培训结业证书》。
3.时间计算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4.论文、著作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提供期刊网的检索证明,否则不得填写进《职称评审表》。副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8种。
5.职称评审费
申报中级职称每人200元,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费400元、答辩费100元、同行专家鉴定费600元。
四、工作程序
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和推荐质量。具体程序如下:
1.代表作鉴定
由人事科负责申报人代表作的送审。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交两篇代表作送2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2.审核和测评
此项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组织,主要是对申报人填写的《职称评审表》的内容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测评,具体分工如下:
(1)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工作总结和综合考核意见由人事科负责审核和填写。
(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3)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专业实践情况、近5年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由高职研究所负责审核和填写。
(4)任现职以来社会服务情况、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民主测评以及民意测验评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审核和测评。
所有申报职称的人员均须进行民意测验,参加测验的人员不得少于15人,且同意人数在半数以上方可推荐进入学科评议组。申报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进行工作业绩民主测评,测评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5人,优良率在70%以上方可申报。
3.学科组评议
对晋升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察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业绩。
对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人员,要着重考察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实绩。
对教师以外其他系列人员,要着重考察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表现出的实际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学术水平。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在相应学科组进行10分钟左右的述职和答辩,答辩重点放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科研创新、教学科研思路等方面。学科组成员在认真审阅材料、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学科评议组赞成票数超过应到评委半数者方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推荐。
4.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照任职条件,在认真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充分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评委会赞成票数超过出席会议的执行委员人数三分之二方为通过,其中对申报高级职称的由学院向省高评委推荐。
5.学院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申报高级职称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日程安排
1.3月10日左右,学院发文启动2014年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
2.3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表》等全部申报材料报送人事科。
3.4月10日前,完成《职称评审表》中有关内容的审核、测评和推荐等工作。
4.4月15日前,完成学科组评议工作。
5.4月22日左右,召开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
七、其他事项
1.学院内聘副教授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聘工作同时进行。
2.为使教职工准确、规范提交申报材料,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和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称的提交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在学院办公群发布。
学院办公室人事科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