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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202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中获评A等

发布时间: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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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5号)文件要求,2020年省教育厅开展了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工作,我院在本次考核中喜获A等级,并受到省教育厅通报表扬。

2020年,全省高校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冲击,努力确保了毕业生就业大局稳定,省教育厅为加强考核结果运用,鼓励先进,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5号)文件要求,对2020年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分别从“工作保障”、“就业管理”、“指导服务”、“就业质量”、“服务成效”等五个维度的开展情况、工作成果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评定为ABC三个等级(80分以上为A等,60-80分为B等,60分以下为C等)。

面对疫情的重大影响,我院就业工作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就业工作的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全面紧张的情况下,努力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坚决落实就业统计通报制度、就业质量指标评价工作和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向我院招生和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反馈,积极推动就业、招生、人才培养三联动。

“先进”是荣誉,更是责任!让我们以先进为标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使我院就业工作再创辉煌。

                                                             (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