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相关部门:
为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冷暖,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决定从“一日捐”款项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补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现将2017年冬季开展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冬季困难补助活动
1.资助对象
学习努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的我院大专在读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补助对象为家庭特别困难和家庭有困难未拿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
2.名额及标准
此次活动的资金主要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冬季生活补贴,共补助77人,合计金额23100元。(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3.评定发放程序
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并填写《江南(中国)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②所在院系进行初审,并填写《江南(中国)2017年冬季困难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汇总后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电子档文件各一份;
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受助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为资助学生发放补助资金。
(二)突发性困难补助
1.资助对象
本年度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严重意外事故、家庭灾祸等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名额及标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如发生重特大疾病或灾害申请特殊救助的学生,院系可单独附材料提报
3.申请条件:
①本年内个人因突发重大意外事故、疾病住院,花费巨大的;
②本年内家庭成员或孤儿抚养人突发重大疾病住院、去世,遭遇重大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③本年内家中兄弟姐妹突发重大事故、住院治疗花费巨大的;
④其他特殊情况。
4.评定发放程序
①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并填写《江南(中国)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②所在院系进行初审,并填写《江南(中国)2017年突发性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汇总后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电子档文件各一份;
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受助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资助学生发放补助资金。
二、工作要求
1.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是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和目标。各系(院)要加大在学生面上的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了解本项工作的相关内容。
2.资助金的发放关系到学生的根本利益和工作的实效,各系(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做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结合评选推荐活动各系(院)要积极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要把物质帮扶和思想帮扶结合起来,在发放补助款项前组织一次座谈会,对获得补助的学生进行慰问,并进行感恩教育,使补助工作落实到实处,切实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
4.请各系(院)于12月22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报送至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 2017年冬季困难补助分配表
附件2:江南(中国)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3:江南(中国)2017年冬季困难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
附件4:江南(中国)2017年突发性困难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
(附件办公OA下载)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