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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通知】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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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院新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我院2017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三年来校工作且未参加过学院组织的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专职学生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17年度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岗前培训是帮助新教师融入学校、成长成才的基础环节,也是申请教师资格认证、岗位评聘的必备条件。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围绕高职教育基础理论、校情校史、师德教育、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实践技能等方面进行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校内培训

1.专题讲座

201799-10日集中两天培训,在培训期间安排若干专题讲座,旨在帮助新教职工拓宽思路,了解学校历史与发展,了解相关管理政策与制度,了解基本教学及科研技能。

2.系部培训

由各系部安排新进教师与本系老教师结成帮学对子、观摩优质课(观摩对象为本系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介绍系部常规管理,使新教师尽快投入工作状态。系部培训由系部主任负责,需形成书面资料存档备查,同时作为教师结业考核和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3.参观考察

组织教师到企业参观考察,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系部具体落实。参观考察结束后,系部和教师个人均需进行总结。9月底前完成。

(二)理论课培训

理论课培训及考核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具体事项由组织人事处根据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再另行发文通知。

(三)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为帮助新教师尽快掌握高校教学基本技能、规范和方法,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依据《江南(中国)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九州[2015]69号)的相关要求和《江南(中国)课程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共同组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相关活动。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是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培训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专业实践技能培训

新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培训采取校内实践和校外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一般为半年。

1.校内实践

新教师的校内实践技能培训通过校内实训导师指导,在各系部所属实训基地(实验室)进行,培训内容以实践技能培训为主。重点是加强新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训练,增强教师的实践技能。由各系部负责新教师校内实践工作。

2.校外专业实践

无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新教师,根据《江南(中国)“双师型”教师培养办法》(九州[2016]78号)的有关要求,须脱产半年到企业参加实践。

三、时间安排

(一)参加2017年度岗前培训的教职工师,请于201795到组织人事处报名,并交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二)校内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考试安排

培训结束后,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结业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通过者,发结业证书,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一年度的新教职工入职岗前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岗前培训是教职工职务职称晋升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的考核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与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挂钩。希望新职工要高度重视入职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学习,达到预期目标。

(三)培训期间严肃出勤。累计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结业考核。

 

附件1:江南(中国)2017年度校内培训参训人员名单

附件2:江南(中国)2017年度校内培训日程安排表

(附件办公oa中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