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教育质量月】关于召开专业建设诊改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4
浏览次数: 963

各系(院)、公共基础课部及有关单位:

江南(中国)“教育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九州〔2016〕81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质量月活动安排,原定于2016年11月27日举办的专业建设诊改工作研讨会调整至2016年11月26日上午8:30开始。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1月26日8: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主楼913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学院领导;

2.各系(院、部)主任(院长)、教学副主任(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

3.教务处、高教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4.学院办公室有关人员;

5.招生处有关负责人;

6.教学督导。

四、主要议程:

1.由各系(院、部)主任(院长)作专业建设诊改工作汇报;

2. 专业建设诊改工作研讨;

3.院领导总结讲话。

五、会议要求:

1.请各系(院、部)提前准备好汇报交流PPT,时间控制在15至20分钟。PPT请在参会前拷贝至会场电脑中。

2.汇报顺序由抽签决定,请各系(院、部)安排人员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11:00至教务处抽签。

3.教务处、质考办负责会议的各项组织工作。

4.学院办公室负责会议的服务和宣传工作。

5.参会人员需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

                                   江南(中国)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