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各系(院)、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为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国务院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为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我院以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的方式作为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主要形式,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展技能秀风采
二、活动组织
1.竞赛活动由教务处主办,各系(院)承办并设立分赛场。本次竞赛活动成立组委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张建委
副主任委员:冯新平
委员:杜蜀宾 陈自力 袁 文 张道响 刘耀福 马 丽
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与校企合作科。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钱 荣
副主任:尤 锋
成 员:朱千锋 张建清 冯之坦 马丽(兼) 王艳霞
3.各赛场负责人
(1)机电工程系分赛场:朱千锋;
(2)土木工程系分赛场:张建清;
(3)经济与管理系分赛场:冯之坦;
(4)中锐汽车学院分赛场:马丽;
(5)社会公共服务系分赛场:王艳霞;
4.各分赛场要确定赛点责任人,切实做好比赛的场地、设备、材料、人员安排、竞赛项目秩序册、赛场氛围布置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竞赛项目和安排
1.本次竞赛共设10个竞赛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始时间 | 地点 |
1 | 维修电工技能大赛 | 5月10日上午8:30—12:00 | 实验楼305、306 |
2 | 数控车床技能大赛 | 5月10日上午8:30—13:00 | 机械加工中心 |
3 | CAD绘图技能大赛 | 5月11日中午12:00 | 主北机房 |
4 | 表现技法技能大赛 | 5月10日中午12:20 | 1号楼412-2 |
5 | 市场营销策划技能大赛 | 5月11日-5月25日,5月25日下午15:00 | 主704 |
6 | 会计手工模拟技能大赛 | 5月10日上午9:30-11:30 | 经管实训中心302 |
7 | 汽车营销技能大赛 | 5月11日上午10:00 | 汽车服务实训中心 |
8 | 汽车检测与维修基本技能大赛 | 5月10日上午10:00 | 汽车技术实训中心 |
9 | 美术技能大赛 | 5月10日上午10:00 | 主楼1层大厅 |
10 | 病理知识大赛 | 5月11日上午10:00 5月11日下午2:20 | 上午:主楼305 下午:主楼305、主楼304 |
四、参赛对象
全院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五、竞赛命题、评审与发证
1.本次竞赛原则上根据《江南(中国)职业技能大赛规程》中各比赛项目的规程要求进行命题和评选奖项。
2.各系(院)需在比赛结束后将获奖选手信息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校企合作科(主814)。
3.获奖学生由学院统一颁发证书和奖品(奖金)。
六、其它安排
1.本次竞赛活动要从形式上有所体现。拟定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在主南2举办开幕式,有关院领导及组委会人员参加开幕式并在主席台就座;闭幕式暨颁奖仪式时间另行通知。
2.各分赛场要悬挂竞赛活动的会标,现场布置要隆重,赛区和校园内要悬挂与提高学生职业技能重要性和关系职业技能教学重要性的相关口号。
3.竞赛活动应充分发挥各系(院)实训中心、专业教研室、学生组织和广大教师在技能竞赛中的作用,赛前做好充分的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和引导全院学生积极参加技能竞赛,保证技能竞赛有广泛的参与面。应在全系范围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技能竞赛氛围。
教 务 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