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院校历安排,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二、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请教务处协调各系、公共基础课部做好课程调整安排工作。
(二)后勤保卫处要妥善安排食堂供餐、水电供给、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有关部门要安排好图书馆阅览室、文体活动中心开放工作,并于
(三)学工处、各系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预防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要遵守作息时间;不通宵上网、夜不归宿,不留宿校外人员;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掌握学生情况,确保学生安全。
(四)各系周末值班人员要按照学院值班规定做好值班工作,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的,要经过学工处批准,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
(五)各部门领导要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六)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寓有扫墓、踏青之意,提倡文明祭扫、安全防火、平安出行。
三、电话值班院领导
值班日期 | 值班领导 | 联系电话 |
| 俞亚芹 | 13815346043 |
| 姜同凯 | 13905205701 |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