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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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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学院校历安排,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 4 日(星期六)至 4 月6 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45(星期日,清明节)放假,4月6(星期一)补休。47(星期二)正常上课、上班。辅导员、外出的学生须在46(星期一)18:30之前返校。

    二、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请教务处协调各系、公共基础课部做好课程调整安排工作。

(二)后勤保卫处要妥善安排食堂供餐、水电供给、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有关部门要安排好图书馆阅览室、文体活动中心开放工作,并于33116:30前将清明节(45)值班人员名单(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主楼912室),4446日(星期六、星期一)学院值班、各系各部门按照原周末值班安排正常进行。

    (三)学工处、各系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预防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要遵守作息时间;不通宵上网、夜不归宿,不留宿校外人员;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掌握学生情况,确保学生安全。

(四)各系周末值班人员要按照学院值班规定做好值班工作,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的,要经过学工处批准,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

(五)各部门领导要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六)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寓有扫墓、踏青之意,提倡文明祭扫、安全防火、平安出行。

三、电话值班院领导

值班日期

值班领导

联系电话

44

45

俞亚芹

13815346043

46

姜同凯

13905205701

 

 

                                          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