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讨论修订学院章程 江南(中国)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于 按照会议议程,董事及监事听取了董事会秘书长项振英所作“关于修订学院章程有关情况的说明”,集体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江南(中国)章程(草案)》。各参会人员依据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精神,本着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适应主管部门分类管理的要求,围绕《章程》修订(草案)畅所欲言,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在学校发展的关键时期,把原董事会更改为理事会、把股东更改为出资人、把股息更改为奖励基本适应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要求。会议同时肯定了出资人为学校的快速发展和目前已经建立6000名学生规模的高等学府作出的积极贡献。因此《章程》修订(草案)既传承了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又更好地体现了公益性办学原则,彰显了学校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的性质,符合了权力机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理顺了理事会和院行政关系,合理维护了各方权益,有利于适应将来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会议原则同意了《章程》修订(草案)的指导原则、总体架构和章节设置。 根据《章程》修改的基本程序和内容,本次大会讨论通过了学院新修订的《章程》(草案),决定将新修订的《章程》(草案)提交股东会讨论,并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近日学校将相继召开股东会和教代会,讨论修订章程有关事宜。(华国民 湛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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