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国)专业标准建设实施方案 |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6-05 浏览次数:242 |
附件1 江南(中国)专业标准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苏发〔2016〕17号),全面提升我院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标准建设的基本原则及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要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结构比例,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坚持就业导向,明确规格定位。参照职业岗位序列和技术等级,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对接最新职业标准、岗位规范,以职业能力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提升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尝试对《悉尼协议》的研究和对接,积极探索工程教育国际认证。 (二)基本要求 1、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和思想,推动学校全面加强专业建设,创新发展方式。 2、落实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相对接的要求,引导学校专业建设紧贴江苏和徐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提高专业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 3、体现科学性、导向性、可测性的原则,针对专业建设各个环节,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二、专业标准建设的内容 专业标准建设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法与组织形式、教学评价及考核、质量管理等。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以《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及后续增补专业为依据。 (二)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 招生对象一般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学制为三年,学历为大专。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1.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按照高等职业教育为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素养和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总体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专业标准建设的依据。结合专业就业岗位(群),确定具体专业培养目标。目标分为:总体培养目标;和阶段培养目标(第一阶段培养目标,第二阶段培养目标,第三阶段培养目标)。具体工作有: (1)进行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调研,确定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岗位(群); (2)进行就业岗位(群)工作任务调研,完成就业岗位(群)典型工作任务对从业人员知识、技能、态度要求的分析; (3)根据就业岗位(群)典型工作任务对从业人员知识、技能、态度要求分析,按照“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要求,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主要包含素质结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等内容)和层次,完成专业培养目标设计; (4)进行核心能力分析与培养标准、核心技能分析与培养标准的设计。 2.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 以岗位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为主线,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以市场需求为起点,通过对就业岗位(群)的分析,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要求,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行动领域课程体系,使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互渗透、密切结合,成为统一的、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主要由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两部分组成。具体工作有: (1)根据就业岗位(群)典型工作任务对从业人员知识、技能、态度要求分析,确定该专业技术课程的设置(行动领域和学习领域),明确每门课程的目标、定位和任务; (2)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素质教育的要求,确定专业的基础教育与素质教育课程设置,明确每门课程的目标、定位和任务; (3)根据终身学习、个性发展、素质拓展的要求,确定该专业选修课和素质拓展课程的设置,明确每门课程的目标、定位和任务; (4)根据专业能力要求,明确专业核心课程,并对核心课程在专业中的作用进行描述; (5)根据学生认知规律,依据工作过程,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单项到综合的原则制定教学计划。 3.课程建设 按照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做一体化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课程建设。具体工作有: (1)按照先试点、再完善、后推广的步骤,制定专业的课程建设计划和标准; (2)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具体要求见《江南(中国)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 4.实习环节建设 加强顶岗实习,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设计实习环节。实习环节一般分为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具体工作有: (1)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对核心技能的培养如何实现,达到什么标准,以及核心技能在培养标准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2)根据岗位能力分析,确定专业实习的目标、内容、任务以及时间、方式(手段、方法)、地点; (3)编制实习的组织、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相关制度。 5.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专业就业岗位(群)的需要,积极推行双证书和多证书教育,把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学生毕业的条件,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具体工作有: (1)根据专业就业岗位分析,确定该专业必须取得和可以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和级别; (2)对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知识、技能、态度进行分析,融入课程体系及课程中作为课程的目标、任务; (3)制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方案,采用单独考核模式或课程考核与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统一的“直通车”考核模式。 6.提炼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结合专业培养目标以及专业培养思想、教育理念、教学组织,根据专业课程体系,提炼人才培养模式,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格式要求见《江南(中国)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原则意见》)。具体工作有: (1)准确描述人才培养模式; (2)总结专业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 (3)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加强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1、专业生师比 生师比适宜,满足本专业教学工作的需要,一般不高于18:1。 2、师资队伍结构 师资队伍整体结构应合理,发展趋势良好,符合专业目标定位要求,适应专业长远发展需要和教学需要。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占到教师总数的一半以上,专业带头人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要求能够站在专业领域发展前沿,熟悉行业企业最新技术动态,把握专业技术改革方向;骨干教师要求能够根据行业企业岗位群的需要开发课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中青年骨干教师所占比例要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和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要占本专业专职教师比例的80%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占30%以上;“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 3、师资队伍培养 专业带头人培养 (1)制定专业师资队伍规划和建设计划 (2)制定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 (3)按计划进行培养; (4)对专业带头人培养效果进行分析。 骨干教师培养 (1)制定专业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2)按计划进行培养; (3)对骨干教师培养效果进行分析。 双师型教师培养 (1)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 (2)按计划进行培养; (3)对双师素质教师培养效果进行分析。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兼职教师信息库; (2)按照兼职教师聘任机制,积极聘请兼职教师; (3)进行兼职教师教学能力以及职业教育理念的培训; (4)对兼职教师工作情况进行分析。 (五)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实训基地建设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支撑。要按照“四化”(环境建设多元化、实践场所职业化、课程教学理实化、实践项目企业化)、“三平台”(职业训练平台、教学研发平台、交流服务平台)、“一目标”(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原则,以适应工学课程“教、学、做”的教学需要,建设满足课程需要的多功能专业实训室,满足生产性实训需要和顶岗实习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具体工作有: 1.校内实验实训室硬件建设 (1)根据专业知识、技能、态度要求和专业课程体系,制定校内实验实训条件建设规划和建设计划; (2)根据建设计划制定具体的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并组织有关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 (3)结合实际,将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立项; (4)依照批准项目进行建设。 2.校内实验实训室内涵建设 (1)根据专业知识、技能、态度要求和专业课程体系,制定校内实验实训内涵建设规划和建设计划; (2)根据建设计划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并组织有关校内外专家论证; (3)结合实际,将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 (4)完善校内实验实训室的各种教学资料。 3.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顶岗实习)、综合实训等需要,建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2)创新与完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运行机制,建立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教学模式; (3)建立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师资队伍; (4)完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各种教学资料。 (六)教学研究与改革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制定专业教学研究与改革的规划和计划; 2.组织实施教学研究与改革计划; 3.积极促进专业教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1.制定专业方面的培训项目开发与创新计划; 2.结合专业建设开发社会需求的培训项目; 3.积极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服务,形成科技开发团队,明确研究方向,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服务。 (八)教学资源建设 1.教材建设 (1)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教材。教材建设是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基于工作过程课程开发的原则,要突破学科体系的框架,将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相融合,在内容选择上,要坚持“四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业、新方法)的原则。在编写形式上,要将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向企业工程项目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在联系和工作过程知识转变,以工作过程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核心,以典型工作任务作为工作过程知识的载体,并按照职业能力发展规律构建教材的知识、技能体系,使之成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体化工学结合教材。 (2)选用优秀的高职高专规划教材。近年来,许多出版社在“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和“21世纪高职高专教材”的组织建设中,出版了一批反映高职高专特色的优秀教材、精品教材。在进行教材选用时,应整体研究制定教材选用标准,使在教学中实际应用的教材能明显反映行业特征,并具有时代性、应用性、先进性和普适性。 2、网络资源建设 (1)鼓励教师发挥课程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重点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 (2)通过与企业合作,按照专业和高职学生的特点,开展课程开发与实践,校企双方成员共同确定课程标准、设计教学项目、制定技能考核标准,共同开发电子教案、课件、模拟仿真项目、教学视频、学生自主学习资源、实训项目及指导、理论及实践技能测试题库、案例库等。形成交互式网络课程,通过专业优质核心课程的建设,带动专业课程的改革,逐步建成一整套专业教学资源库,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九)教学方法与组织形式 提出实施教学应该采取的方法指导建议,指导教师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要求、学生能力与教学资源,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以达成预期教学目标。倡导因材施教、因需施教,鼓励创新教学方法和策略,采用理实一体化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方法,坚持学中做、做中学。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依据以行动为导向的教学方法,重点倡导“我要学”的学习理念,突出“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创设真实的企业情境,强调探究性学习、互动学习、协作学习等多种学习策略,从而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有效地培养学生解决问题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十)教学评价及考核 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评价的方式方法提出建议。对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应兼顾认知、技能、情感等方面,评价应体现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如观察、口试、笔试、顶岗操作、职业技能大赛、职业资格鉴定等评价、评定方式。 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要积极推进课程教学评价体系改革,突出能力考核评价方式,建立由形式多样化的课程考核形式组成的评价体系,积极吸纳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学生的考核评价,通过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实现对学生专业技能及岗位技能的综合素质评价,激发学生自主性学习,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达到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十一)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校系(院)两级的质量保障体系。以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方法,依靠必要的组织结构,统筹考虑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主要因素,结合教学诊断与改进、质量年报等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统筹管理各环节的教学质量管理活动,形成任务、职责、权限明确,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有机整体。 三、专业标准建设的评审方案(参照江苏省高职高专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具体内容见下表) 江南(中国)专业标准验收评价方案
说明: 1.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2008年发布)的解释,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 (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2.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2008年发布)的解释,校外兼职教师专指聘请来校兼课的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兼职教师应主要承担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兼职教师占教学团队比例按承担120学时/年计一人来计算。 3.累积通过率是指考试通过学生/应届全部学生的比率。 4.专业技能通过对学生的现场考核和检查实践作业等进行分析、评价。 5.验收结论标准: 本方案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中核心指标10项(表中黑体字部分),一般指标6项。验收标准给出了B级要求,明显高于B级为A级,明显低于B级为C级。 (1)院级品牌专业验收合格,准予授牌要求达到: A+B=16,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7; (2)院级特色专业验收合格,准予授牌要求达到: A+B=16,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3,并指定二级指标中“1.2”=A,“4.1”、“4.3”、“5.2”、“5.3” 、“6.1”5个项目中A≥2。 四、专业标准建设项目的评审验收程序 1.各系院组织本单位各专业根据标准进行总结自评,提交自评意见。 2.教学处组织有关专家按标准验收评审。 3.按评审得分高低对各专业进行排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符合品牌及特色专业标准的授予相应的铜牌。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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