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国)关于 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次数:10

院属各部门:

根据我院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要求,经院务会议研究并报董事会常设机构批准,决定启动2021年全体教职员工岗位聘任工作并形成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岗位设置与聘任是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构建“职务能上能下、人员合理流动、岗位待遇相称”的用人制度,推进学院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明确职责,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按岗聘任;实行干部轮岗制度,促进全面发展;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进行管理。

(二)优化职能、提高效率的原则

立足学院当前工作实际,减少管理层次,扩大机构职能,控制机构设置总数;人员编制按岗位职责分解,按需设岗,因岗用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学院发展需求

(三)严格考核、突出绩效、责权一致的原则

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加强对工作投入度、奉献意识、服务意识、遵章守纪的考核。将日常表现与晋级奖惩结合起来,坚持岗位报酬与所承担职责挂钩、与工作绩效挂钩,逐步推行分级薪酬制度改革。

(四)分类管理、分层负责、逐级聘用的原则

以岗位类别和层级为基础,建立学院和系(院、部)、部门两级负责的岗位设置和管理体制,实现学院管理和系(院、部)、部门管理的有机结合。

 五)联系实际,稳妥推进的原则

机构设置与编制方案是学院事业动态发展中相对稳定的方案,机构的精简和增设,岗位职数的确定,都会涉及到学院事业的发展和教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结合学院的实际,转变观念,积极改革,稳步推进,使学院的事业在稳定中求发展。

三、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

(一)机构设置

1.管理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学院事业发展实际,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学院部分管理机构和职能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管理单位设置6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处、财务处、总务处。

2.教学单位

根据专业建设和学生培养的需要,学院设置8个教学实体单位,分别为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社会公共服务系、翔宇航空学院、医疗与健康学院、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

3.非专职单位:工会、妇委会。

(二)岗位和编制

学院根据机构设置情况,核定岗位和人员编制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2)。

四、聘任范围和期限

(一)聘任范围

学院在职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男性年满58周岁、女性年满53周岁的,本次不再聘任干部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由董事会聘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不再聘任一般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由董事会聘任;其他在职人员均可应聘相应岗位。

人事关系不在学院的人员不参加此次聘任工作,退休返聘人员执行原协议。兼职工作人员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用。现在职人员应聘落选的,可以继续参加其他层次岗位的聘任。

(二)聘任期限

管理岗位、教师(包括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一般聘期为三年。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制定有关文件。下设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聘任工作。

  长:曹竟成  朱开永

  员:杜蜀宾      侯新惠

办公室人员:姚    杨雅琴

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聘任工作。

六、聘任程序

(一)公布聘任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附件3)。

(二)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岗位应聘申报表(附件4)。

(三)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中层领导职务等相关岗位申报者组织考察。

(四)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董事会常设机构同意后进行公示。

(五)公布聘任结果,发文聘任。

(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日程安排

此次岗位聘任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层干部聘任,第二阶段为教师和其他岗位聘任,聘任工作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中层干部聘任

1.20213月26日,公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召开会议布置聘任工作,进行现职中层干部任期业绩测评。

2.2021年3月2917点,申请中层领导职务岗位结束,申报表报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3.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报董事会批准后,确定并公示中层领导岗位拟聘人选,公布新一轮中层干部名单。

(二)教师和其他岗位聘任

1.适时启动申报教师和其他岗位的工作。

2.申请教师和其他岗位人员进行申报,申报表报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3.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在征集各二级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并公示。

八、争议处理

为使本次聘任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处理聘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学院成立岗位聘任申诉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永平

成员:张超  吕苏南  张鑫燚

应聘者对聘任结果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上交学院岗位聘任申诉处理工作小组,否则不予受理。领导小组接到申诉后,应责成专人牵头,积极调查取证,尽快予以答复。聘任结束后,未聘人员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自动放弃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未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通知有关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江南(中国)2021年管理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附件2:江南(中国)2021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条件

附件3:江南(中国)中层干部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附件4:江南(中国)岗位应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