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国)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人:系统管理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次数:478 |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教组函﹝2018﹞23号)要求,现将江南(中国)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内容,并附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2018学年,江南(中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总体要求,坚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整体设计,分头梳理;横向沟通,相互补台;认真操作,稳步推进”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积极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1.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自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来,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逐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以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等建设,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有效推动信息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信息内容最新。 2.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化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信息门户网站建设。以网站群为基础,结合移动应用、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构建全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为社会公众及时获知学校信息提供新渠道,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服务效率,加强学校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3.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切实提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4.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人员引进、职称评审、组织任免、科研申报、出国交流、项目招标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网上有关链接、充实相关内容,实现了学校各类规划计划、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数量。 我校利用学校网站主页、信息公开专题网站、OA办公系统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共有281项,其中:党政、发规工作81项,占29.00%;组织人事工作29项,占10.43%;教育教学工作27项,占9.78%;学生工作29项,占10.58%;财务招标工作77项,占27.56%;学术科研工作4项,占1.28%;后勤、实验室建设工作2项,占0.8%;安全保卫工作2项,占0.64%;工会工作2项,占1.0%。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是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二是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按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2018年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对口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等信息,在《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公布高考招生计划。学校招生信息网作为学校招生信息公开主渠道,及时全面发布招生和录取相关信息。在《扬子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中国教育在线、江苏招生考试网等媒体和网站广泛开展招生宣传,让全社会知晓招生信息和录取原则。一是招生政策公开及时全面。提前招生简章(含计划、录取原则,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等)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对口单招招生章程、计划、录取情况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高考招生章程按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官方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学校招生信息网等予以公布。二是招生咨询查询渠道通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招生咨询热线、招生信息网、招生微信等多方位的信息咨询和查询平台,让社会了解招生录取工作进程,同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三是招生过程全程监察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的工作,严把招生录取的制度、标准和流程关。特别是在提前招生方面,对于学测高等级文化免考生、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复试等重要环节,均由多个相关职能部门会审确定,并实施网上公示。四是招生录取信息公布及时。2018年,专科层次共录取43个专业,1504名新生,生源遍及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等公共平台及时公布了各批次、科类录取情况,以便考生和家长在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 2.就业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要求,学校通过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讲座、企业宣讲会、就业动员会、校园专场招聘等活动。并给每名毕业生印发就业指导手册,开展就业服务月活动,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宣传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指导服务。编印毕业生招聘指南并寄送给用人单位,并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发布毕业生规模、生源等信息,年末将本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公开发布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 3.财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校依托江南(中国)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和年度教代会召开之际,主动向社会公开了学校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预决算方案、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情况。2017-2018学年度,学校完成以下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修订并公布五个财务管理文件。《江南(中国)财务管理办法》、《江南(中国)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江南(中国)差旅费管理办法》《江南(中国)大件大宗物资采购实施细则》《江南(中国)教研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二是公开了财务预决算信息。我校本着真实、准确、实事求是的精神,在规定的时间以及教代会召开之际,主动发布了2017年学校财务决算情况,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等要求公开的内容;2018年学校预算安排情况,包括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收入预算表及情况说明;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以及学校经费来源等相关的财务信息,并将学校预决算公布在计财处信息公开栏里。三是公开各项教育收费信息。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7〕270号、苏财综〔2007〕68号、苏教财〔2007〕3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在校园网、计划财务处网站及报销大厅、招生就业处网站及时对外公布了学校大专生学费、住宿费以及高等教育考试费(含成人高校)等各项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帮困措施以及举报电话,细化到每个工科、文科、艺术等各专业收费标注、依据等。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更新上述信息。四是主动公开招投标信息。学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等有关规,达到招标限额严格实行招标采购,委托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项目招标、中标信息由省采购中心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发布招标、中标信息及投诉电话;对于工程类招标,由学校招标确定的代理机构在江苏省财政厅认可的网站上向社会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招标信息及投诉电话。实行校内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中心在校园网上向社会发布招标、中标信息,并及时将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发布在招标中心网站。 4.人事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在学校OA系统公开机构设置的原则、设置方案及设置数。公开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绩效分配方案,在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中做到过程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审议程公开的三公开原则。在绩效分配方案的分配过程中,做到分配原则公开、分配额度公开、分配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人员招聘,我校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岗位,接收与岗位招聘要求相关的人员报名,严格按照发的岗位要求进行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严格按照人社厅公开招聘的要求组成专家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严格按照人社厅要求对录用结果进行公示的三严格原则。同时发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收监督,以方便教职工和社会了解我校人员招聘情况,进一步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学校在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审中设有监察小组,凡遇到教职工投诉举报等有争议的问题时,监察小组立即对有关问题进行逐一核查并形成反馈材料向投诉举报人进行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实施细则》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我校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任何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发生。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认为学校较好的履行了信息公开义务,对于一些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应公开信息都能够通过正常渠道获知。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监察审计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学生会等相关师生权益保护的部门和组织,未收到任何有关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方面的反映和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同时,仍有很多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在信息公开的意识上还不够强,主动性不足;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不完整,规范性不足;信息公开网站有待完善,功能性不足。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及《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意识,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获取的效率,满足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具体责任,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主动公开的自觉。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并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应该公开公示的信息,没有公开公示,或公开公示时间不足,应该追究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断提升学校办学的规范化水平。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在继续用好信息公开网站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用好微信、易信等平台。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录取、就业信息、公开招标、获奖公示、通知通告等信息要进行主动、及时公开,提高信息的传播效率,为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有效获取信息提供服务。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学校管理信息和决策信息的透明度,体现学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营造良好的办学生态。 (三)加强信息公开指导,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信息公开内容要根据上级部门、广大师生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不断变化,要加强对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如何用好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关注、有效指导,可以有效筛选各类无效、无用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针对性。
江南(中国) 2018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