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学院关于外国留学生突发及特殊情况紧急处理预案(试行) |
发布人:信息公开网 发布时间:2018-09-25 浏览次数:461 |
本预案中“突发及特殊情况”系指在我院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在其学习期间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伤、病、死亡事件,以及涉及其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治安案件等。根据对外国留学生与公共社会的危害程度,预案将上述突发及特殊情况划分为三个级别:第一级是指外国留学生死亡;第二级是指外国留学生病危或集体伤病;第三级是指涉及外国留学生的各种事件及纠纷。 一、 情况处理基本步骤 (一)一级情况应对措施: 1、学院在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家属; 2、24小时内依次向市公安、外事部门和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交流处报告情况; 3、因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死亡的,应保护好现场,由公安机关取证并由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 4、因健康原因正常死亡的,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书”,同时将尸体进行防腐和冷冻,并于48小时内通报有关外国驻华使馆; 5、按照死者家属或所属国家驻华使馆的书面签字意愿,帮助他们联系当地殡仪馆进行尸体火化或将尸体运回死者国内; 6、死者善后事宜处理结束后,写出包括死亡原因、抢救措施、诊断结果、善后处理情况及外方反应等在内的《死亡善后处理情况报告》,报送市公安、外事部门、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二级情况应对措施: 1、立即将外国留学生护送至当地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2、向市公安、外事部门及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交流处汇报; 3、遵医嘱及时通知病危患者亲属; 4、在外国留学生伤病治疗或恢复期间,学院指派专人负责陪护、照顾其日常起居; 5、情况处理完毕后,写出《伤病处理情况报告》报送市公安、外事部门及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交流处。 (三)三级情况应对措施: 1、学院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再征求市公安、外事部门及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交流处意见,最后由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执行。 2、以书面方式记录学院与外国留学生之间的交涉及反馈结果。 3、学院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有关涉外案件; 4、涉及突发国内外政治事件,首先采取保护外国留学生措施,防止相关群体及个人冲击外国留学生的情况发生; 5、情况处理完毕后,立即写出《纠纷案件处理情况报告》报送市公安、外事部门及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 紧急情况处理的原则与注意事项 处理突发及特殊情况的总原则是以保证外国留学生的生命安全为基本出发点,预先防范,及时通报,迅速处理,妥善安置。 (一)责任明确落实到人,避免内部扯皮的情况发生;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避免慌乱无序的状态出现; (三)及时向上级汇报,统一对外口径; (四)做好情况处理全程书面记录; (五)直接与外国留学生接触的工作人员应时刻保持情绪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