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实验室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02

关于做好2019年实验室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院办学条件,夯实应用型人才培养校内平台,加强实验实训教学资源建设,根据《江南(中国)实践基地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按照“科学规划、资源共享、突出重点、提高效益”的原则,请各学院(部、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做好2019年实验室建设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的指导原则

(一)目标明确,突出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要符合学院发展及专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及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念新方向。科学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理清建设思路;突出提高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开出比率等重点。

(二)合理定位,突出特色。实验室建设既要立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发展。坚持以满足教学需求为主,兼顾教师科研,统筹学生专业学习活动利用,有一定的前瞻性。突出实验室建设思路、模式、设计、管理等方面的特色,有效支撑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打造优势特色专业群。

(三)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结合现有实验室实训基础条件和专业发展需要, 全盘考虑,处理好本单位与学院整体的实验实训资源配置关系,有效协调人、财、物的综合运用,合理安排实验室建设总体目标和分步实施计划。同时,明确实验室建设的重点项目,在保证重点项目的前提下,兼顾其它项目的建设。机电工程系、医疗与健康学院的实验室建设要充分考虑到与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要求相融合的原则。

(四)资源共享,提高效益。实验室建设要根据学校的实际,区别不同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努力构建统一公共平台,优化利用实验实训教学资源。同时,对实验室建设项目必须认真规划,精打细算;要认真贯彻因院制宜、勤俭办学的方针,确保实验实训教学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二、申报时间及审批程序

(一)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专业建设及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其他同类高校实验室建设的经验与有效做法,认真设计,充分论证,规范填写《江南(中国)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稿、电子稿报送教务处尤老师。

(二)教务处组织初审:教务处将根据实验室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江南(中国)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进行初审。各申报单位根据初审意见,再进行认真细致的论证工作,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书进行修改,并在2018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稿、电子稿报送教务处尤老师。

(三)学院论证与核准:教务处将对各单位申报的2019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和详细论证,评审通过的项目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查核准。

(四)项目下达与建设:教务处将于2019年1月20日将学院审查核准的2019年实验室项目下达各教学单位,各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启动实验室项目建设工作。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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