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0级各班选拔心理健康委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9 浏览次数: 1736
关于在2020级各班选拔心理健康委员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完善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细、做实,有效预防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危机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2020级各班级中选拔一名心理健康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委员的选拔条件
l.人际关系和谐,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具有服务意识;
3.有责任心,愿意为心理健康工作贡献时间和精力;
4.为人乐观、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 有较敏锐的观察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1.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特殊情况除外);
2.积极向本班同学宣传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使同学们了解心理发展的规律,能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我调节;主动关注班级学生心理状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定期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专题学习和交流活动,掌握常见心理问题和紧急干预的常识,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协助、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重点学生月报制度等相关工作;
4.及时发现和帮助本班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将重大应激事件、行为异常学生的情况及时汇报;关注特殊人群:性格孤僻、家庭情况复杂、经济贫困、纪律观念淡薄、学习困难、遇重大生活变故的同学要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5.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加强对接受咨询的学生跟踪及反馈。
敬请各班辅导员老师给予重视,根据上述选拔条件和工作职责精心选拔一名可以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的学生干部,届时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心理委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心理健康委员的汇总表格请各系(院)按私发给大家的通知附表填写,请于2020年11月13日(下周五)发送电子档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徐联弟老师。
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