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12-05 浏览次数: 2108
九州学〔2018〕43号
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
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在上一学年度全校文明安全和谐校园建设中,涌现出许多学
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肯定成绩,表彰先进,调动积极性,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条例、优秀学生评选表彰办法、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办法、学生单项先进评选表彰办法、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和《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九州学〔2018〕3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补充规定,各系进行了认真的评选工作。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辅导员、班委会评选推荐,经系里评选推荐、公示,报学工处审核并向全院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授予护理17-1班等2个班红旗先进班集体称号,授予机电17-2班等5个班先进班集体称号,授予康博等5名同学优秀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张艳等639名同学优秀学生称号,授予颜俊峰等205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邓玮琪等113名同学获单项先进奖。
对于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奖旗和奖金,对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和奖学金。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优点,查找不足,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附件:
1、江南(中国)2017-2018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名单
2、江南(中国)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名单
3、江南(中国)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4、江南(中国)2017-2018学年度学生单项先进名单
江南(中国)
2018年12月5日
江南(中国)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