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级学生军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5 浏览次数: 1755
关于做好2015级学生军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营(系):
根据学院关于学生军事训练管理规定,经军训团研究,决定2015级新生军训结束时表彰军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先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连
先进连由各营营长、教导员根据队列会操、军体拳评比、内务评比、参加省运会彩排以及平时的管理教育等综合因素进行评选,然后报军训团批准。先进连名额分配为:一营(机电工程系)1个连、二营(土木工程系)2个连、三营(经济与管理系)3个连、四营(中锐汽车学院)2个连。由军训团根据各个连队在队列会操、军体拳评比、内务整理、歌咏比赛组织中表现和名次,统一衡量确定。
二、军训优秀学生
军训成绩在90分以上、以训练态度、出勤率(无请假缺训现象)为主,并参考内务卫生、遵守纪律、团结同学、尊重教官及老师等综合因素,以连为单位以参训人数的8%进行评选,由营审核,报军训团批准。
三、优秀指导教师
根据军训操课出勤率、工作精神面貌、认真负责态度、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细致程度、与教官配合是否融洽、所在连队的各项工作是否突出等因素,由军训团综合按总连数的30%评定,报学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优秀军训工作者
根据军训期间团、营干部的工作态度、精神面貌、负责程度、效率高低、为教官服务周到细致程度、协调配合是否融洽、所负责工作是否成绩突出等因素,由军训团领导综合评定,报学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优秀教官
优秀军训教官,先进连军训教官的评选标准、评选方式、评定比例,由军训教官领导决定,报军训团批准。
评比结果上报军训团时限:先进连、军训优秀学生、优秀教官的评比结果,须在9月17日下午14时之前报军训团,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优秀军训工作者、优秀指导教师评比结果由军训团评定后直接上报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015级学生军训成绩评定办法。
江南(中国)
2015年9月8日
附件:
学生军训成绩评定办法
学生军训成绩是对新生军训表现的认定,对学生学分累计、评先评优有直接关系。军训中学生绝大多数都极为重视,一定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认真评定。现将成绩评定办法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具体评比办法:由连长、指导员根据学生在军训中的表现、出勤率、精神面貌、遵守纪律、训练效果等综合因素来评定。
2、成绩评定比例:优秀40%(90分以上)、良好40%(80-90分)、中等15%(70-79)、及格和不及格5%(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要严格控制比例。
3、特殊人员成绩评定:确实有病并有证明、身有残疾无法参训、有服兵役经历者,都要给予中等以上成绩,不影响以后评先评优;有违规违纪、无故不参加军训或缺训太多者根据情况应评定为及格或不及格。
4、成绩表的填写:要根据“学生军训考勤表”考勤记录和具体表现,认真填写评定成绩,不得涂改,填错之处,要有责任人在填错处签名以示负责。成绩评定填写以连为单位进行,每张成绩表连长、指导员都要签名,于17日下午14时前,以营为单位统一送军事理论教研室(主楼802室),确认后盖章报送教务处,作为学生成绩存入学籍档案。
江南(中国)军训办公室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