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国)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规定及应急机制
发布日期:2015-09-02 浏览次数: 1716
江南(中国)
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规定及应急机制
安全工作是坚持以学生为根本教育理念的具体体现,军训期间的安全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各级、各位参训人员,都必须十分重视,坚决杜绝和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军训中的各项安全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军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军训安全管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
1.学院军训安全工作在院领导直接领导下,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军训安全工作统一管理,全权负责;学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军训团团长、政委任主任、副团长、副政委任副主任,具体落实军训安全工作。
2.各系成立以行政副主任为组长的学生军训工作组,履行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职责。分管军训的系领导是各系(营)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连连长、指导员是各连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学生军训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3.学院各级干部要严格履行职责,依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职岗位内的安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组织上有人负责、制度上切实可行、程序上明确清晰、处理时措施具体,严格遵守安全防事故规定,严格执行学生军训一日生活制度。
4.军训期间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学生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时,注意紧急疏散路线,注意防盗、防拥挤踩踏;遇到雷电、暴风雨不在树下躲避,不接打手机;遇到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时,应远离危险地带,及时求助;注意防暑降温,一旦有中暑症状时,应避开太阳直射,及时服用解暑药物;注意食品卫生,不到校外就餐,不饮不食没有国家批准标示的饮料、食物,防止食物中毒;遭遇意外不法侵害时,首先保全生命,然后择机逃脱、报警;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等。学生要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方法。
5.学院和军训教官合理制定军训计划,科学施训,劳逸结合,宽严相济,强度适当,尊重人格,承认差别,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打骂现象。在时间安排上,要确保学生晚间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
6.军训前参训学生必须进行体检对患有心血管等疾病不能参加训练的学生,连长或指导员应及时反馈给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对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者疾病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可以减免不适宜参加的军事技能训练科目。
7.军训团要认真做好高温防署监测、预报工作,根据天气状况及时调整训练时间,如遇到高温黄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室外训练可安排在上午11点半前和下午3点后进行。如遇高温红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9℃)或雷雨天气时,应停止室外训练。
8.后勤处要落实医生值班和巡诊制度,做好训练场地防暑降温物品和急救药品、器材的配备工作。配备应急救护车辆,并实行24小时值班,救护车急救电话为(13615112099)。建立“军训医疗急救站”,校内医生的应急电话为(83432074),遇有急救任务时,医护人员要确保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实施紧急救护。
9.按照《学生集体用餐与食堂卫生管理规定》等要求,后勤处食堂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专业督导和质量检查,明确食品卫生标准,规定餐具消毒标准,制定餐厅卫生标准,严把食品采购和进货渠道,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10.军训期间,学院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值班室电话为(83432078),军训安全工作办公室电话为(83430276),军训干部通信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信息反馈渠道。加强和完善逐级报告制度,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院值班人员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即刻向学院领导报告,根据院领导指示,立即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武装部、军分区及承训部队报告。
11.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情况(发生经过、伤亡人数及名单、擅自离校出走人员等)、处理办法、结果等。
12.坚决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照学院和部队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予以通报。
13.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人,学院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军训团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