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江南(中国)团委兼(挂)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5 浏览次数:74
九州团〔2023〕1号
关于公开选聘江南(中国)团委兼(挂)职副书记的通知
全院师生:
为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江南(中国)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校团委相关指示,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经学校党委同意,拟面向全校公开选聘学校团委兼(挂)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条件及程序
(一)选聘岗位: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挂职副书记
(二)选聘条件
校团委兼(挂)职副书记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在师生中有较好口碑;
(5)具有共青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选聘程序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由校团委成立选聘工作小组进行选拔。岗位申报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经考察合格、公示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同意后进行任命。申报表需于2022年2月24日(周五)12点前上交至校团委805办公室。
二、有关工作要求
1.上述兼(挂)职副书记任期为一年,可连任;兼(挂)职人员不转行政关系,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
2.干部兼(挂)职期间,由其所在单位和校团委共同对干部进行管理。
3.干部兼(挂)职期间满,由校团委协调相关部门、学院进行总体考核,由校团委出具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
共青团江南(中国)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