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9-05-28 浏览次数:12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防范及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法规意识,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院团委于5月15日下午,特邀请徐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一队队长胡峰警官在主南二多媒体教室,为学生举办“法制宣传进校园”法律知识专题宣讲活动。学院党委纪委书记、院长助理张超老师出席活动并作了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校,强化学生法治教育”的讲话。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学生一起聆听了胡警官的宣讲。
张超老师在讲话中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贯彻落实这个要求,具体到学校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强高校青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作为当代大学生,要有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中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胡峰警官作为徐州市内部治安保卫和维稳工作的一名警察,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接触了大量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讲解中,胡警官“以案说法”,结合近期校园暴力、网络游戏诈骗等案件,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警示同学们: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胡警官根据自己多年“反扒防骗”的工作经验,给同学们传授预防和阻止被盗、被骗等技巧与方法,要求同学们有效地识别网络诈骗的各种骗局,自觉抵制网络诈骗行为,共建平安和谐校园。胡警官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分析了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及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告诫同学们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胡警官用真实的案例、生动的语言、系统的阐述、精准的分析,让同学们知晓了违法犯罪行为应付出的代价,认识到了自觉养成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使同学们在灵魂深处得到了洗礼。同学们表示: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必须要强化法律意识,守住道德底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有理想、有信仰、有责任、有担当的现代青年。
法制宣传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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