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各系(院)安排在毕业生返校期间填写;
2.本表一律用黑色签字笔由本人亲自填写,字体要清楚、整齐,严禁用圆珠笔、铅笔及其他颜色笔书写,不允许使用打印文本张贴;
3.学校栏填写 “江南(中国)”,院系栏填写所在系全称,如:“机电工程系”学号栏统一填写8位数学号,姓名应与学籍一致。毕业时间栏填写为2017年6月;
4.填表日期填写
5.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6.须在指定位置贴一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严禁张贴大头贴;
7.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及身份证号码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准,有原名或曾用名的应据实填写,现在家庭住址填写家庭实际居住地(具体到门牌号),是否华侨侨居何处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学历填写为“大专”,学位栏空缺不填,学制“大专”填写为“3年”;
9.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共产党及共青团填写为“×年×月×日在×(单位、学校)加入共产党(共青团)”,注明介绍人姓名;如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应注明转正时间;
10.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民主党派,任何职务请如实填写,如没有请注明“无”;
11.处分、奖励。毕业生应根据本人情况据实填写,一般格式填写为“×年×月经×(单位)批准获×奖项”,如“2015年10月经江南(中国)批准获优秀学生干部”,或“×年×月因×原因经×(单位)批准受到×处分,如“2015年10月因旷课经江南(中国)批准受到记过处分”;受到处分未能解除的必须注明;
12.本人简历从小学起填写,时间必须连贯(精确到年月),应注明证明人的姓名全称;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以说明;
13.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必须填写),主要社会关系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14.自我鉴定参照《江南(中国)毕业生自我鉴定要点》填写,字数不少于800字;
15.班级意见由班级学生干部及同学组成评议组在班主任指导下填写并由班主任签名,日期填写为
16.系级组织意见由各系填写,各系(院)应当审查毕业生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系行政主任应对其填写内容负责;日期填写为
17.校级组织意见”栏由学院统一填写“同意系里意见”。日期填写为
18.校级组织意见栏左下方必需由毕业生本人签名;
19.《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请提醒毕业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