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27号)和《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苏人社发[2013]284号)、《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3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就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系(院)老师做好组织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7届我院在籍毕业生。
2、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3、包含三类人群(同时符合条件的不予重复享受):
①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务必本人享受);
②本人为残疾人;
③申请并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发放标准: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个人提供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上)
1、低保材料:
①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注意勾选低保类别);
②低保证明原件(模板及说明见附件4);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务必本人);
⑤低保证复印件(必须含有家庭成员项,及学生姓名项)。
2、残疾材料:
①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 注意勾选残疾类别);
②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务必本人)。
3、助学贷款材料:
①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注意勾选贷款类别);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务必本人);
④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注: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是一年一签的,也可以是一签到毕业的,合同必须涵盖2016-2017学年)
系(院)提供材料:
①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学生个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3,纸质版要求盖系章,电子版请发至邮箱3429590193@qq.com)
③学籍证明(附件5,电子版请发至邮箱3429590193@qq.com)
特别说明:
1、在填写附件3花名册时,注意将低保、残疾、贷款三者区分开(附件3表格左下方有标注),个人申请表在交至就业中心时也请将三者材料区分开,每份按照“总表+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对应证明材料”顺序装订,以便于审核;
2、因为是求职补贴,所以务必要求学生登录徐州人力资源招聘网http://www.xzzp.org,点击首页左上方的“人才登录”注册个人电子简历,并且扫描左侧“徐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新浪微博和微信(订阅号xzrlzp)二维码关注。
材料上交时间
提交至就业中心时间为10月20日前。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