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江南(中国)教务处
承办单位:江南(中国)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比赛时间:2016年6月17日14:00-17:00(请提前20分钟到场)
报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于2016年6月8日前将报名表送至教一楼208室吴静老师处
一、竞赛目的
比赛依据装饰设计类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和装饰设计岗位需要,按照装饰设计岗位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培养杰出的装饰设计师,增强就业竞争力。
通过表现技法竞赛,促进学校装饰艺术、装饰工程等专业及相关专业学生交流。将表现技法竞赛过程和优秀作品作为教学内容和案例展示,以提高专业整体教学水平。
二、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比赛采用手绘形式,全部过程徒手完成。
2.竞赛时间为3小时。
(二)竞赛内容
根据给定竞赛任务要求,在指定赛场内完成竞赛任务。竞赛任务包括如下内容:
1设计要求
说明:题材主要包括建筑、室内与景观等,根据场地安排由评委确定主题。
2绘图及工具要求
说明:效果图采用彩色铅笔、马克笔、水彩等,以快速表现为主,同时可以利用综合绘画材料及表现技法完成(绘图材料参赛选手自备)。
3图纸表达
说明:作品由参赛者在不超过590mm×820mm版心幅面范围内自行编排,此幅面范围内的画作可为独幅或联幅作品。如联幅作品,最多不得超过4幅,且内容要有连贯性,合计为一件作品。
三、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出场顺序、位置均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3.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按照抽签工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
4.比赛所用材料工具均由大赛统一提供。
5.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作品上不得出现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标记,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6.选手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现场裁判同意。若同队两位选手同时离开赛场视为放弃比赛。
7.比赛一旦结束,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四、评分方式
1. 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竞赛每个项目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
2.技能比赛裁判数量4-5人,评比时每一个作品评委可对比分析;裁判独立评分,评分汇总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比赛选手最终得分。
五、奖励办法
一等奖 参赛人数6%奖品待定
二等奖 参赛人数18% 奖品待定
三等奖 参赛人数40% 奖品待定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等方面问题的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江南(中国)技能大赛组委会所有。
江南(中国)教务处
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