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江南(中国)教务处
承办单位:江南(中国)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协办单位:徐州徐光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比赛时间:
预赛2016年6月18日7:50-17:00(请提前20分钟到场)
决赛2016年6月19日7:50-17:00(请提前20分钟到场)
报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于2016年6月8日前将报名表送至教一楼207室团总支学生会
一、竞赛目的
为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的仪器操作水平和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加强学生对基本职业技能的掌握,特举办江南(中国)“徐光杯”测量技能大赛。
二、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个人项目比赛采用个人操作形式,完成一个测回测量水平角。团体项目以团队合作的方式,共同完成指定项目的观测和计算。
2.个人项目竞赛时间满分为3分钟;团体项目中闭合水准路线测量竞赛时间满分为8分钟,闭合导线测量竞赛时间满分为1小时(其中外业测量30分钟,内业计算30分钟),凡超出规定时间者按标准开始扣分。
3.参赛对象为我校在籍学生。
(二)竞赛内容
根据给定竞赛任务要求,在指定赛场内完成竞赛任务。竞赛任务包括如下内容:
1.个人项目:水平角测量
说明:用DJ6级经纬仪一个测回测量水平角(评分标准见后表)。
2.团体项目:闭合水准路线测量、闭合导线测量
说明:每4人一队(自由结合,自命队名),每队必须按照指定路线完成闭合水准测量和闭合导线测量两个项目。水准测量采用DS3微倾水准仪,自选水准尺,自选施测方法,计算出高差闭合差即可。导线测量采用全站仪一个测回测角,二次测距,计算出每个测点的坐标即可。
水准测量与导线测量均为全程四站,每队成员每人必须观测一站,记录一站。
团队成绩按水准测量成绩与导线测量成绩相加而成(评分标准见后表)
三、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出场顺序、位置均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3.个人项目比赛中有大赛组委会指定专人记录计算,选手可在观测完最后一个读书时报告比赛结束。团体项目每个参赛小组由4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其中每人必须观测一站、记录一站、立尺或架棱镜两站,观测完最后一站即可报告比赛结束。
4.参赛选手必须提前30分钟参加检录,统一进入比赛场地。
5.比赛需连续进行,竞赛一旦计时开始不能无故终止比赛。如果在比赛期间测量仪器发生非人为故障,致使比赛不能继续进行,需经组委会确认并批准,比赛可重新开始。
6.参赛者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测量内容并现场进行相关计算,外业和计算数据必须直接填在规定的表格内。表格填写好后应及时交给评委,不能带离比赛场地,否则成绩无效。观测数据必须原始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7.选手文明参赛,不允许妨碍或阻挡其他小组的观测。
8.计算表格由组委会提供,现场完成计算,计算结果取位至0.001m。
9.参赛小组应规范作业,注意测量安全及仪器保护,全站仪迁站时仪器可不装箱,但须从脚架上卸下。
10.比赛过程中现场评委监督仪器使用、观测、记录、计算以及组员配合过程中的规范性,防止出现人员、仪器安全事故,经提醒恶意不改者,现场裁判有权终止比赛。
四、评分方式
测量技能大赛个人项目满分100分,团队项目满分200分(其中闭合水准路线测量100分、闭合导线测量100分)。在各项考核指标精度全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团体项目按闭合水准路线测量和闭合导线测量总分计算,时间提前者另加时间分。
排列选手名次以总分多少来决定,总分相同者总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多者名次列后。
五、奖励办法
个人项目: 一等奖 参赛人数6%奖品待定
二等奖 参赛人数18% 奖品待定
三等奖 参赛人数40% 奖品待定
团队项目: 一等奖 参赛人数6% 奖品待定
二等奖 参赛人数18% 奖品待定
三等奖 参赛人数40% 奖品待定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申诉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等方面问题的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江南(中国)技能大赛组委会所有。
江南(中国)教务处
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