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掌握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各项工作的进程,争取工作主动,现将有关材料的完成时间给予说明,供参考。
1.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要建立申请人档案并妥善保管,委派党员谈话,给予鼓励,并介绍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2. 党支部对收到的入党申请书要经过二个月以上时间考察,后进行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前要征求班主任、团支部的意见。
3. 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党组织及时确定好培养联系人同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培养联系人如有变动及时调整到位。
4. 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一季度要向党组织写一份思想、工作、学习汇报(要联系个人实际),遇到重大影响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防止突击补写。
5.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半年后要进行政审、撰写个人自传、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推优人数要达到实到团支部人数的90%以上。)
6. 党支部上报发展对象预审前1—2个月召开群众座谈会(座谈会由党支部主持),征求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意见要有优缺点和是否同意为发展对象的态度。参加座谈会人员不能少于班级人数的20%,填好专业学习排名表,思想品德排名表及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7. 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党支部要组织好参加“双学”小组(初级)党校、系级(中级)党校、院级(高级)党校学习。
8. 党支部上报预审材料半个月前要在全系范围对上报的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9.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后,党支部要对符合发展条件的填写综合考察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最后一栏)。其内容包括家庭和个人政审情况、本人优缺点、是否同意作为发展对象。
10.党支部将支部大会批准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全部材料装好上报党委,并附发展党员基本情况表。
11.党支部对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及时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
12.入党积极分子自然情况表每季度上报党委一次,发展对象自然情况表每季度上报党委一次,发展对象每年底上报党委一次。
13.对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组织入党立誓。
14.毕业班同学在最后的一个学期一般不予发展,对表现特别好且符合发展条件的同学,预审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四月十日。
1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考察意见要联系半年的实际情况写真、写实,要有优缺点,并提出希望。
16.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
中共江南(中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