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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24
浏览次数: 1183

  

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物业公司:

根据学院工作部署及校历安排,为做好暑假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将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

学生于713(星期一)至827(星期四)放假,学生考试结束后,可提前离校。 828(星期五)返校报到、注册,831(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

教职工于713(星期一)至826日(星期三)放假,827(星期四)开始上班,829(星期六)、30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711(星期六)、12日(星期日)正常上班,班车正常运行。

二、有关要求

(一)教务处、各系要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监考人员应熟悉学院有关考试规定,并严格执行。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教育学生诚信考试,拒绝作弊。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学生成绩。各系、各部门指定人员在放假前与后勤保卫处联系,上报需要维修保养的设施设备。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做好学期收尾工作,安排好新学期的起始工作,确保放假前后和暑假结束开学前后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同时,要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计划,于2015830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学院办公室湛晓蕾(主楼903)。

(二)各单位在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要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整改不结束不得休假。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特别是存放重要物资设备的场所,落实关窗、锁门、切断电源、贴封条等安全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容易发生盗窃事故的重点部位要加强防盗措施。后勤保卫处79日前要对各单位安全防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分管院领导。

(三)各系及有关单位要在假期开始前,对学生、教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在回家、旅游及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和人身、财产安全,乘坐有资质的运营车辆,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等。

暑假期间学生不留校,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注册、上课。

四)后勤保卫处要做好假期校园生活保障及维修工作,要保障假期值班场所的水、电供给;对全院的排水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疏通,严格按照上级防汛要求疏通水道,认真做好暑期防汛工作;利用暑假期间做好校舍、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进出楼内人员必须进行登记,严格履行物品交接手续。放假后和开学前,要督促物业公司全面彻底地进行一次卫生保洁工作,并做好假期校园保洁工作。

(五)做好招生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招生工作处做好招生工作,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增强责任意识,高质量地完成2015年的招生任务。网络中心要保障暑期校园网络的畅通,确保招生咨询网络畅通,保障网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六)要做好迎新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新生报到时间切实做好迎接新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后勤保卫处要做好宿舍的准备工作。新生的报到时间为829(星期六)、30日(星期日)。

(七)暑假期间,有因工作需要申请使用学院公章的,应提前按印章使用规定,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八)做好值班工作。暑假期间,学院办公室、后勤保卫处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其他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值班)的,于201573日前将经分管院领导批准的暑假值班(加班)人员安排名单报送学院办公室(主楼912室)成波荣处。

(九)各单位值班(加班)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到校后必须于上午9:00前、下午14:30前到主楼一层大厅签到,严禁脱岗。

(十)放假期间,保卫部门要严格执行人员、车辆进出校门登记及检验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监控设施及消防安全的检查,重点是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办公楼、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安全巡逻和夜间巡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暑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学院办公室(主楼912室),电话:83430266。放假期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院领导电话值班,具体安排见暑假值班表。

    四、班车运行安排

暑假期间不安排班车运行,确有需要的报院领导审批后安排。

五、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召开专门会议向本单位师生员工逐条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

 

 

                                    江南(中国)

                                     2015年6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