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10-09 浏览次数:20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长组织开展马院各项工作。
二、分管日常教学管理、教科研项目管理、行政管理工作。
三、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教学、课程建设和教科研工作计划,及时做好指导、协调、督查、整改工作。
四、组织各教研室制定课程标准、教案、教学进度计划,积极组织课程建设项目,努力提高各课程教学水平和建设水平。
五、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主持审定各课程教学改革方案,为提高教学水平提供重要保证
六、指导教研室建设,督查教研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教研室在组织教学、管理教学和研究教学中的基础性、骨干性作用。
七、完成学校及院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