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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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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倡导诚信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杜绝考试作弊

考试工作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系(院、部)应以对学生、对教师、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把反对、遏止学生考试作弊,形成良好学风、建立诚信考风作为期末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部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好本部门期末考试的组织、分工和监管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考风考纪

1.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按照《江南(中国)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监考。考试前明确宣布考试纪律宣读考生须知并认真清理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发现考试违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认真取证,保全证据,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2.严格要求学生将考试用品之外的所有物品集中放置,并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教材、复习资料、作业本、笔记本、纸条等放在抽屉里或座位旁或身上,发放试卷前须按要求对考场进行检查发放学生考试证并安排座位。

3.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手机必须设置为振动或关机,不得发出任何铃响和音乐声),不得串岗聊天

4.监考教师须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在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试结束后收齐试题和答卷,严防丢失,并按学号顺序将其整理好,认真填好考场记录表,如实记录考场情况。

5.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换,要向教务处提前报备标准考场要保证两名监考老师一直在场。

6.考试查工作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巡视人员须佩戴好巡考证,认真检查监考人员到位情况和考场纪律情况,督促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巡考期间,发现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应及时批评纠正;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应立即进行处理。

三、加强管理,做好考前试卷保密

1.采用笔试的考试课程,各系(院、部)应对试卷命题统一组织,命题须符合《江南(中国)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并出A、B两套试卷。试卷由各系(院、部)教学主任审核后送教务处统一印刷,试卷印刷时,要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接触试卷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12月2日-3日,具体考场安排附表1,考试科目附表2,考试对象22级和23级全体人员。

                       

江南(中国)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8日

表1(继续教育学院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表2  2023年第二学期考试科目(2022、202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