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中国)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九州教 [2022]1号)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拟使用的材进行公示,公示期: 12月7日-12月9日,共3天。如对拟使用的教材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教学管理中心主楼813反映,来件请用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83432317, 邮箱: 54502588@qq.com
教务处
2022年12月6日
根据《江南(中国)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九州教 [2022]1号)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拟使用的材进行公示,公示期: 12月7日-12月9日,共3天。如对拟使用的教材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教学管理中心主楼813反映,来件请用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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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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