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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国)教务处实验实训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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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教务处的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结合教务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实验实训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实训良好的安全秩序和形势。

二、工作目标

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健全安全组织,形成责任体系;完善并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完成年度安全教育计划;完成学校安全检查任务,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实验实训安全工作小组

  长:教务处处长

副组长:教务处副处长、后勤保卫处保卫科科长

  员: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副职领导、实验实训室(基地)主任、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

四、责任体系

1.组长职责

1)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务处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3)代表教务处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4)代表教务处与教学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2.副组长职责

1)作为具体安全管理人,执行教务处制定的安全工作计划;

2)指导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3)定期组织教学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安全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组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认真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培训;

2)具体负责落实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布置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3)定期组织教学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安全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4)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信息,保存完好有效的安全工作记录。

五、规章制度

1.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教务处实际情况,制定形成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

2.执行有关制度

1)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报告流程为:值班人员实验实训室(基地)主任教务处处长→学校后勤保卫处、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19、120、110等政府求助电话。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由分管安全领导会同协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并形成整改记录。

2)值班制度

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按照学校要求,各实验实训室(基地)要向学院办公室报送值班人员名单。

3)检查制度

教务处领导每个学期要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每日巡查实验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记录并解决,如不能解决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4)责任追究制度

教务处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维护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失职行为。

六、安全教育

教务处领导要及时将学校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传达给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技能演练工作。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履行相关的安全告知义务,相关安全制度要上墙公布。

七、经费保障

为保障教务处安全工作有效进行,将教务处每年安全工作的专项经费列入中心年度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购置、维护,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学生安全教育等工作。

八、相关说明

本办法是指导学校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工作,确定安全规章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教务处有关安全管理的专项规章制度应遵循本办法。

本办法由教务以教学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9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