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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9〕13号)和《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通 [2019]2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2.组织对本单位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3.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4.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样式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并于5月13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尤老师处,电子稿发送到407206325@qq.com。
教 务 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