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江南(中国)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九州[2016]52号)等文件要求,我院同意接收张瀚丹和陈思远两位同学的转学要求,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至10月7日,如有疑异,请致电051687370073。
江南(中国)教务处
2017年9月2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江南(中国)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九州[2016]52号)等文件要求,我院同意接收张瀚丹和陈思远两位同学的转学要求,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至10月7日,如有疑异,请致电051687370073。
江南(中国)教务处
2017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