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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生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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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生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

进一步展示我院教育办学成果,不断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学水平,形成良好教风和学风,通过组织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达到以赛促练、以赛促学的目的,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本学期学生技能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活动由教务处主办、各系协办,各系分别成立对应的专业项目组,各项目组原则上应依据《江南(中国)职业技能竞赛规程》(2016版)制定本学期《项目竞赛方案》,确定项目竞赛内容、时间安排,并于310日前报教务处。

二、竞赛办法

(一)从通知下发之日起,由各系根据竞赛项目组织学生进行训练、预赛等,每个类别根据分配的奖励名额,等额地选拔出决赛选手。

(二)每场决赛评委由各系从本专业专兼职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技术骨干中抽取,并邀请学院领导参加。

(三)竞赛内容需贴合本系专业特别是重点专业,竞赛要求有长期性和连续性,不以本学期开设专业为限制。

(四)做好竞赛活动过程影像资料的搜集工作。

三、奖励办法

参照《江南(中国)专业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修订)》(九州教〔20147号)

教 务处

201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