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了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内涵、培育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形成专业优势,为全省专业评估排名做好准备,根据学院《关于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和加强专业建设活动的通知》中专业建设研究阶段工作安排,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86号)文件精神,启动学院品牌专业建设申报遴选工作。请各系、院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申报、建设等相关工作。
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基本原则:在学院现有省级特色专业、院级重点专业(群)以及与新兴产业、社会服务与管理相匹配的专业基础上,遴选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人才培养模式先进、并且特色鲜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1-2个专业,对照国家、江苏省品牌专业的标准进行重点建设,最终达到在国内和省内同类专业排名前列的品牌专业的目标。
二、申报范围
申报的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已公布的专业或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并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两条:
1.区域经济发展及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优先支持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交通运输产业、社会服务与管理等领域相关专业;
2.学院重点专业群建设中的核心专业或主干专业;
3.学院综合实力强的主干专业;
4.社会认可度高、发展前景好的专业;
5.由于此次品牌专业的建设目标和标准不同,已命名的院级品牌、特色专业可再次申报。
三、项目实施
本次品牌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项目立项后即签订合同,学院将制订一系列项目保障措施。按照一次立项、分次资助、持续推进的办法,实施时间从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各项目必须加强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并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分阶段进行专业建设情况汇报与检查,项目结束时验收考评。
1.各系院按照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组织有关专业申报;每个系(院)限报1个专业;
2.院专业指导委员会评审;
3.报院长办公会审核后公示;
4.学校董事会进行费用审批。
五、申报材料
1. 江南(中国)品牌专业建设立项申报书;
2. 支撑材料。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建设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
3.本专业目前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同类专业中大致状态。
4.该专业的发展前景以及专业以点带面情况(专业群)。
5.校企合作情况及本专业为企业技术服务情况。
6.教育教学研究情况、科学研究情况。
上述材料中,材料1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7份,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材料2—5装订为1册并由系(院)盖章, 2016年5月25日前送至教务处。材料1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415085161@qq.com。联系电话:0516-83730593。
附件1:江南(中国)品牌专业建设立项申报书
教务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