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3号文件和“江南(中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将在4月29日(周五)组织进行2016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评审范围
立项评审范围: 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评审时间与地点
时间:4月29日(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2:20-17:00
地点安排:主812会议室
三、项目汇报及评审要求
1.凡申请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需参加本次立项评审,未按规定时间汇报者取消立项资格。
2.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汇报2-3分钟,后专家提问,整个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3.请各系(院、部)对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汇报准备,评审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方可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scx.njnu.edu.cn/Index.aspx)提交项目信息。
其它事宜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主814室)尤老师,联系电话3432170。
附件: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教 务 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