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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级学生顶岗实习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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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

根据《江南(中国)学生毕业实践及答辩工作规范》(九州教〔201216号)文件和《关于2013级学生顶岗实习计划安排的意见》(教通〔201554号)通知的精神,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了解学生顶岗实习状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为加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拟对相关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展调研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与调研工作的内容及要求

1.与实习单位座谈:了解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工作的基本情况,与实习单位负责人及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访谈交流,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和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反馈意见。

2.了解学生的实习状态,召开学生座谈会:看望顶岗实习学生,与实习学生座谈交流,了解学生在实习单位的生活学习情况,听取学生实习体会及对学院相关工作的建议。

3.抽查实习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学生顶岗实习记录等完成情况、检查学院指导教师工作记录。

4.检查结束后,各系要及时召开顶岗实习检查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调研工作总结会,分析、总结顶岗实习及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意见。

二、专项检查与调研工作的组织及安排

(一)调研工作的组织

1.成立学院顶岗实习检查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调研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院领导、教务处、各系及有关人员组成。

2.各系成立相应组织并做好梳理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和顶岗实习学生数、统计名单等工作,相关资料于2016412日前提交教务处作为学院督导检查小组实地检查和调研的依据。

(二)检查与调研工作安排

1.各系自查:要求在2016415日前完成全面自查,主要检查本系学生顶岗实习到位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辅导员对学生的管理情况,学生和老师的联系情况等内容,并于2016412日前提供2013级学生《毕业生毕业实践安排表》及企业回函供学院领导和教务处抽查。

2.教务处现场抽查:教务处将协同督导室对各系提供的《毕业生毕业实践安排表》进行抽检和到工作现场抽检。

3.学院领导电话抽查:检查方式以各系提供的《毕业生毕业实践安排表》和企业回函为依据进行现场检查与电话抽检。主要了解学生顶岗实习单位落实及到岗情况、顶岗实习专业对口率、指导教师指导到位率和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安全教育措施等。

4.工作组于51日前完成对各系学生顶岗实习检查与调研工作。

三、其它事项

1.检查期间,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实习工作相关制度,巩固专项检查的成果。

2.各系根据自查及学院抽查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有效调整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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