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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国)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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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国)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试行)

多媒体教室是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合理使用多媒体教室资源,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经院领导批准,予以试行。条款如下:

一、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范围

1.安排在教学计划中的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

2.未列入课表需用多媒体教室的,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3.不得用于聚会、娱乐等教学计划以外的活动;

二、管理职责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多媒体教室统一调度,提高设备利用率;

2.及时组织设备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

3.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后勤保卫处(物业管理)职责:

1.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包的发放、登记和回收工作。

物业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课表安排,在核准使用人证件(准予使用多媒体的证书)并登记后,发给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包(包内装有钥匙、中控台控制器、遥控器、记录本等)。其他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要查验《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单》和使用人的证件并登记后,发放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包。使用完毕,及时回收设备使用包,返还证件。

2.及时将《设备报修单》交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便组织维修。

3.做好多媒体教室(不含固定教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各系管理职责:

各系专用教室是多媒体教室的,由各系负责管理。

1.每学期初将编排好的多媒体教室课表报教务管理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多媒体教室。

2.多媒体教室的钥匙应由各系集中管理,不得交给学生管理,班级指定专人到系里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以免造成设备人为损坏,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各系应制定并落实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安全和卫生工作办法,教务处不定期检查。

(四)任课教师职责:

1.凡在多媒体教室授课的老师必须于上课前5-10分钟向物业管理人员领取多媒体设备使用包。授课结束后,如该教室无后续班级上课,则按要求关闭设备(注意:投影仪电源最后关,以利散热),锁好控制柜,并把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包交回管理人员,取回证件;如该教室有后续班级上课,则无需关闭设备,待后续班级任课教师到教室后将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包移交至该教师,凭后续班级授课教师的证件至物业管理人员处换取自己的证件。

2.如授课期间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应等到课后进行报修,不得停止授课或提前下课。

3.如设备出现故障,授课教师应在课后及时填写《设备报修单》交物业管理人员处,以便及时组织维修。

4.本次课程结束后,应正确关闭设备、电源,反锁门窗。

三、多媒体教室设备维护管理

多媒体教室的多媒体设备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承担,主要职责:

1.每学期开课前负责将所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上课正常使用。

2.做好各类人员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技术培训工作,及时处理教师在授课中因设备使用不当而出现的各种突发性问题。

3.负责多媒体教室的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的维护工作;协调售后服务公司及时做好全院多媒体教室投影机的清洗工作,并对多媒体教室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4.负责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的维护工作,特别是计算机中常用软件的装载和更新,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清理计算机垃圾文件。

5.在教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多媒体教室组建和设备的更新,新多媒体教室的组建和设备的更新存在维修周期(一般12周,特殊情况除外),各系负责协调好课程的安排。

6.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修和更换由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各系不得私自联系公司维修和更换,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设备安全问题由各系承担。

四、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规范

1.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在开课前与系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约定时间到多媒体教室熟悉设备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

2.每次上课前,要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多媒体设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多媒体教室维护人员;遥控器和话筒电池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物业管理员调换。

3.需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的教师,应至少提前一周向教室维护人员提出,并按操作要求安装软件;因技术原因不能自行安装的,应将软件送交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教室维护人员处,并注明安装教室。

4.各系及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其教学无关的软件,插拔USB盘必须按要求进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应由操作者承担责任。

5.教师需装载教学课件时,只限装载本学期内上课所需课件(装载到DE盘)。装载新课件时应及时删除旧课件。课程结束时,应及时删除自己的课件,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使用。

6.未经维护人员许可,教师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避免系统出错。

7.严禁在电动屏幕上写画,保持屏幕整洁。

8.在使用多媒体设备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及时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在维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得随意强行处理。

9.各系管理人员及教师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10.制止学生的各种违规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11.每次课后,教师须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管理部门将检查该表与多媒体教室课程安排表及物业管理人员的登记信息是否填写一致。

五、学生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求

1.学生在教室上课或自习时,要爱护多媒体教室设施,不得在多媒体教室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揿按各种开关;

2.课间或课后,不得在控制柜上试用各种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

3.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开启并操作设备和系统,由此造成设备和系统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4.学生举办讲座等活动需借用多媒体教室,应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5.严禁学生在多媒体教室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片等,违者将根据学生管理有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六、经费

1.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费由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编制预算,费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运转费支出;

2.物业管理人员的兼职劳务费由学院发放。

七、本办法自2014826日起试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江南(中国)

2014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