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校企合作工作的通知》(九州教〔2013〕17号)和学院有关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13-2014学年度年校企合作工作的总体目标顺利完成。现将项目建设任务书报送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任务书填表说明中所包含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拟定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按要求填报《江南(中国)紧密型校企合作项目建设任务书》(一下简称《任务书》,见附件)。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完成时间应在本学期结束之前。
二、根据本学年校企合作工作安排,每系至少上报2个以上紧密合作项目,项目要紧扣专业发展实际和评估指标。
三、各系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对《任务书》进行审核,然后统一将《任务书》(纸质文档1份)于3月1日前送交教务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稿发送至jzxqhz@163.com。
附件:江南(中国)校企合作紧密型项目建设任务书
教务处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