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国)教务处
教通 [2013] 34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系:
学期临近结束,期末考试工作已进入日程。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系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负责制,系主任为第一负责人,教学主任负责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安排,各项工作要落实具体责任人。要在考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落实考试的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和安排好期末考试的各环节。
二、做好考务工作,严格考试程序。
1.考试安排:各系应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及考试门数,避免考试时间过短、考试科目过于集中的现象。各系在安排考试前应首先查看所有调课记录,以确保考试课程已完成应授学时,以及不占用其它课程调课时间。
2.考务工作:各要充分重视监考工作。考场安排应合理有效,实行单人单桌,学生按考试证随机入座;考场要保持四清:地面清、桌面清、桌洞清、黑板清。监考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等资料,清理考场,收缴学生带入的违禁物品,安排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坐。禁止学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以及手机等电子存储设备带入考场,带入的要关机,由监考老师指定统一地点放置。
3.考试命题
各系、教研室应对考试命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命题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尽量覆盖教学内容;全校性公共基础课,要统一命题;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应从库中抽题。命题应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题量适当,难度适中,要保证学生答题时间至少四十分钟以上。试题与近三年已考过的内容重复不得超过30%。每门课程均应出两份水平相当的A\B卷,系教学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对试卷进行审核签字后付印。进行考试改革的课程要认真评估方案后进行。
4、试卷保密工作:出卷以及任课教师不得泄露试卷内容,指导学生复习时不能范围过窄。系考务领取试卷时,应检查质量、核对份数。要认真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在印刷、领取和分发过程中严格管理,防止考前试卷流失。
三、加强考前教育,严查作弊行为,严肃考风考纪。
各系要做好整个考试过程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把考风考纪宣传到位,在全院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辅导员召开集体班会,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监考中,监考教师应以预防作弊为目的,发现学生有作弊苗头时要进行口头警告,及时提醒制止,防患于未然,对于不听劝告仍实施作弊的学生要取消考试资格,取得作弊证据后,将作弊情节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对于学生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各种违纪或作弊现象,各系要严格执行有关条款,及时提出处分意见。考试期间,教务处将不定时巡查,重点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学生的考风考纪,请各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四、2012级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时间
1.计算机基础 18个班级 6月29日(18周周六)全天4场
2.高等数学 10个班级 6月30日(18周周日)8:30-10:10
经济数学 8个班级 6月30日(18周周日)8:30-10:30
建工12-5、7 2个班级 6月30日(18周周日)8:30-10:30
3.大学英语 38个班级 7月1日(19周周一)8:30-10:10
其余课程考试结束时间不得迟于7月1日(19周周一)。
所有考试的场次安排请按照教务处编制的表格填写,一经排定,不得擅自更改。考试安排请于6月26日前送教务处。
教 务 处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