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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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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国)教务处

教通[2013]34号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系、公共教研室: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进度,即将开始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师聘任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聘任

1.归口:专业课由各系负责提出拟聘方案;公共基础课由院公共教研室(以下简称为“室”)负责提出方案,与系协商后确定拟聘教师。聘任教师要综合平衡师资力量和合班上课情况,2011级学生在校时间不长,且多为专业选修课,建议大班上课。2013级新生课程,待报到后另行安排。

2.原则:先校内后校外、先专任后兼课、先高职称后低职称、择优选聘。专任教师要根据教学能力承担适合的工作量;个别师资紧缺的专业要进一步发掘优质的外聘教师来我院任教;各公共教研室要优先保证本部门专任教师工作量饱满,否则不得聘任外聘教师或其他兼课教师;对教学质量不高、态度不端正、调课频繁、学生意见大的外聘教师不予续聘。非教师岗位人员申请兼课应严格按“九州教〔2010〕11号”文件执行,同时考虑兼课教师有本职工作,不宜安排学时量过大,以免经常调课。

3.要求:不管是外聘,还是兼课,初次聘任都要坚持先试讲再聘任的考核原则,必须由负责聘任的系(全院公共课由公共教研室)组织考核,院督导组安排督导参加听课并签署聘任意见,考核表未有督导书面意见的不予聘任考核前,拟聘教师须首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原件(初级职称要提供工作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系里要严格审核,考核合格向教务处报聘时应将以上相关资料签字后交教务处;不考核、考核意见不全、职称材料不全的,将退回重新聘任

4.各系对聘任的所有外聘教师都要采集该教师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中国工商银行卡号(或者存折账号),报教务处存档。

5.时间安排:

⑴ 6月3日至6月14日各系、公共教研室组织兼课和初次聘任外聘教师的考核;

⑵ 6月18日前各系、公共教研室将考核合格者资料报聘教务处;

⑶ 6月20日前教务处汇总全院兼课和外聘教师初次聘任情况,统一报主管领导审批; 

⑷ 6月27日前反馈意见,各系、室根据意见打印聘书交教务处盖章。放假前各系、室发放聘书给受聘教师并存档,完成教师聘任工作。

二、管理

聘任教师的系、公共教研室是所聘教师的直接管理者,应使教师明确我院对课程教学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辅导答疑、作业、考试、考勤)的基本要求,并要了解和掌握所聘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作为继续聘任的依据。

更换教师:为保证教学的连贯性,一般应避免中途更换教师;如若更换,由负责聘任的系、公共教研室向教务处提交变更任课教师报告,经处长批准后,报告一份留任课系,一份留存教务处;各系根据新聘教师情况调课、报工作量。

三、其它

1.教师备课纸、校历、作息时间表、教学进度表、课表等,由系、室统一到教务处领取,并分发给受聘教师。

2.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3.教师聘任工作关系着我院整体教学质量,望各系、室认真对待,按要求完成。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部分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

教 务 处

2013年5月30日

附件: 

2012级部分未完成公共基础课

系别

专业

课程

建议合班后班级数

机电系

汽车12-1、2、汽车电子12

上机实践(两周)

2

土木系

所有专业

上机实践(两周)

14

土木系

所有专业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7

请各系与公共教研室协商分班,由公共教研室完成以上公共基础课教师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