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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3~2014学年教学活动安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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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国)教务处

教通〔2013〕10

关于制定20132014学年教学活动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系:

按照教务处本学期的工作进度安排,需要制定11、12年级2013~2014学年度课程及教学活动安排计划,请各系组织专业教研室及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点明确如下:

一、编制原则

1.在制定学年计划时,应严格遵照各专业的培养计划。 

2.如因课改需要,需调整课程,要履行审批手续(见附表1)

3.各专业调整教学计划要结合本专业知识结构,注意前后课程衔接;各学期的课时安排应力求均衡;属于专业基础平台的课程如调整要兼顾所在系的教学资源。

4.课程名称使用遵照《课程目录》。

二、时间要求

务请各系在4月9日前将《2013~2014学年度课程及教学活动安排计划》文字稿报教务处,电子稿同时传至教务办公室。

三、编制格式

见附表2,A4版,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表1.2013-2014学年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doc   
    附表2.2013-2014学年课程及教学活动安排计划.xls

教 务 处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