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国)教务处
教通 [2013]5号
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系:
为充分展示我院教育办学成果,不断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3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苏教高[201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2013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姜同凯
副主任:冯新平
成 员:金儒忠 张耀锦 刘畅 钱荣 朱千锋 张景荣 尤锋
有关系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竞赛的有关工作。
二、参赛对象
我院在籍在校学生
三、参赛项目
系别 | 参赛项目 | 承办学校 | 承办院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机电工程系 | 电子产品设计 |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于宝明 025—85842198 18951690298 |
汽车检测与维修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文爱民 025—86115071 13851729539 | |
经济与管理系 | 会计技能 |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 沈艾林 0517—83858200 13852388189 |
四、组队
1.参加省技能大赛的院校应按竞赛项目组队,每个竞赛项目只允许报一个队,参赛队应通过预赛选拔产生。
2.参赛队由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组成,参赛选手(不设备选队员)、领队及指导老师的有关要求见附件1。
3.各系应于3月20日前通过预赛等形式完成选手的选拔工作,3月25日前完成组队工作。
五、报名
1.各系需在2013年3月25日前填写并上报报名信息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报名时,指导教师应提交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其中指定一人兼任领队并在备注栏注明)、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3.参赛选手应提交报名表(一份,见附件3,其中一人任队长并在备注栏注明),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学籍证明、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六、参赛
1.省竞赛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21日。
2.各系应安排指导老师在参赛前对参赛队进行集中系统指导。
七、奖项设置
按参赛队比例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占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获奖选手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关项目代表队。
附件1: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能赛项竞赛规程.doc
附件2: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doc
附件3: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指导教师报名表
教 务 处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