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国)教务处
教通 [2012]56号
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教材征订通知
各系、各公共课教研室:
2013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于2012年11月8日开始,为了确保大多数任课教师能在放假前拿到教材,及时做好开课准备,现将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公共课的教材由各公共教研室自选,专业课教材由各系自选
2.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优秀、国家级重点、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及行业部委统编教材,不得选用中职类教材。以上教材可以登录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n.cn或www.tbook.edu.cn查询。
3.教材必须选用高职高专教材,如果该门课程选用非高职高专教材,须将使用原因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经分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订购。
4.各系选用教材时应根据本学期开课计划的顺序并按照《2012-2013-2教材征订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完整,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格式。对未选用教材的课程需在“备注”栏上标注,并说明原因,有些课程是跨学期授课的,请在教材名称栏中填“不订”,并在备注栏中填“跨学期授课,××-××-×已订”确保本系12-13-2承担的课程全部征订教材。
5.选用的教材须注明版本要求,未注明版本要求的教务处将视为最新版本订购。
6. 对于无通用教材的课程,需要编写讲义的,应办理相关手续,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实验、实训指导讲义等等,应同时填写到《2012-2013-2教材征订一览表》中,在‘教材名称’栏中填讲义名称,‘出版社栏’填“自编讲义”。实验、实训指导讲义以11-12学年报印的为依据,是否需要修改、重编请在备注栏里注明,需要修改、重编的讲义尽快安排教师修改、重编,底稿或打印稿于12月底前送教务处,以便于安排印刷、使用。
7.各系、各公共教研室在分配教学任务时应将每个教师承担的课程所选用的教材通知教师,该教师应按此教材备课、组织教学,不得另用其他教材。
8.教师个人不得私自订购、发放教材。
二、教材征订流程
1.公共基础课教材由公共教研室主任在征求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并签字报教务处;各系专业课教材由系里在征求专业教研室及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相同的课程尽量采用同一教材,最后系里汇总到《教材证订一览表(Excel表格)》里,系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处教材负责人。
2.教材目录查询:2013年春季各出版社教材证订目录待教材供应单位送来后通知各系领取,各系也可以自己在网上查询。
三、其他事项:
1.《2012-2013-2教材征订一览表》电子档到江南(中国)教务处网站下载。
2.教材征订一览表以A4纸打印一份,经系主任(公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本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协调平衡后统一订购。
3.各系、各公共教研室要按教材选用要求及程序及时选订教材。由于漏订、错订、迟订等教务处将不能确保课前到书。
4.教材订购之后不得轻易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要填写《教材变更申请表》,经系主任或公共教研室主任签字盖章后方可变更,否则不予订购。
5.已上过的课千万不要重复订购
各系、各公共教研室教材征订完成后于11月20日前送到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主814)。
附表1:20 -20 学年第 学期教材征订一览表
附表2:20 -20 学年第 学期教材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