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中国)教务处
教通 [2012]48号
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我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鉴定行为,强化管理,促进大学生职业技能取证工作,落实“双证书”制度,现就近期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对本系开展的所有职业技能鉴定项目进行统计,数据务必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调查表》准确填写。
二、对已有职业技能鉴定项目进行统一备案,各系必须如实填写《备案表》,没有备案的项目一律不能在校内开展鉴定。
三、请各系进一步组织学习《江南(中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条例》九州〔2008〕45号文件,并严格按文件精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有关表格务必于10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尤锋老师处。
教 务 处
2012年9月14日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调查表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调查表.doc
2.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备案表江南(中国)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