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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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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国)教务处

教通 [2012] 33号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系:

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是整个教学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已启动,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完成,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考试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管理到位

系主任为第一负责人,教学主任负责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安排。要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好期末考试的每一个环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考试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和监督;要注意检查所在学院教师监考和学生考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建立良好的考风,既要坚持严格管理,也要注重教育引导。一是加强监考教师职责,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监考教师真正负起责任来,让考生没有违纪的机会如果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能够做到认真负责、严格管理,那么在考场上就会少出现或不出现考试违纪、作弊的行为,才能体现考试的公平;二是对学生考试纪律教育,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前的诚信教育使其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 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对于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要及时严肃查处。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由于监考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作弊成功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考试的组织安排

1. 考试科目各专业各年级应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安排考试科目 公共课组织统考。 

2. 命题与制卷:公共课考试由公共教研室统一命题,专业课由各系专业教研室集体命题,应设计难度、区分度及覆盖面相近,并附参考答案的A、B两套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付印。试卷在印制、保管、传送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保密与安全

试题的题型可根据各科目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多种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方式改革的探索如加大对学生平时动手能力的考核,增加对创新能力的培养;对于实践操作类课程以操作考核为主;对于计算机类课程增加平时上机所占总成绩的权重;对于理论性、基础性较强的课程针对学生的特点,提高命题质量。

3. 工作按考场安排和要求落实监考人员和考场考场确保干净整洁,监考人员必须准时到位。考前二十分钟,监考教师领取试卷等资料,发卷前务必清理考场,收缴学生带入的违禁物品, 学生须按考试证对座考试,且不得将手机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带入考场,应关机并由监考老师指定地点统一放置监考老师要及时向有违纪、作弊行为倾向的学生提出警告,对于违纪、作弊的学生要敢于管理,规范处理如有玩忽职守、督查不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职能部门要对全院考场进行巡视、抽查。

4.其它要求:所有考试课程都要按照计划完成授课学时,不得减少学时提前结束课程,考查课可随堂考核;专业课考试但不得占用课程设计和实训时间。时间排定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试卷批阅和成绩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评阅完毕各系要对试卷进行复查、装订和存档。系、室应与教务处作好沟通工作,以便考试工作的顺畅进行。

三、2011级有关公共课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1.计算机基础  16个班级   7月2日(20周周一)全天3场

2.数学        24个班级   7月3日(20周周二)8:30-10:30

3.大学英语    34个班级   7月4日(20周周三)8:30-10:30

所有考试的场次安排请按照教务处编制的表格填写,于6月14日前送教务处,并向学生公布。

教 务 处

                                     2012年6月8日